美国专利局确认人工智能不能拥有专利
国专利商标局(USPTO)坚持认为,人工智能系统不能被命名为发明者,但人类可以在创造专利发明的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并且必须公开。
在一系列收集公众反馈的“倾听”之旅之后,该机构发布了最新的指导意见。它指出,虽然人工智能系统和其他“非自然人”不能在专利申请中被列为发明人,但“自然人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并不排除自然人作为发明人的资格。”申请专利的人必须披露他们是否在发明过程中使用了人工智能,就像美国专利商标局要求所有申请人列出做出决定所需的所有重要信息一样。
然而,为了能够注册专利,使用人工智能的人必须对发明的概念做出重大贡献。报告称,一个人只是要求人工智能系统创造一些东西并监督它,并不能使他们成为发明家。该办公室表示,一个人只是把问题提交给人工智能系统,或者“认可并欣赏”它的输出,认为它是一项好发明,他就不能声称自己拥有该专利。
“然而,一个人根据特定问题构建提示的方式,可以从人工智能系统中引出特定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是一个重大贡献,”USPTO说。
美国专利局确认人工智能不能拥有专利 (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02623.pdf)